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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强国社区 >> 网友之声 2004年11月03日10:39 回顾 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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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信欠费问题的说明(与任我赢网友交流)

[酒半仙] 于 2004-10-28 20:13:40上贴
  在与任我赢网友交流之前,我得首先感谢任我赢网友,因为我觉得他是一位非常热情的网友。前一段时间,因为要协助我妻子做课件,一个技术问题在论坛上提出请教。很快,任我赢网友就给予了答复。在他人看来可能事情不是太大,但是我认为通过这一件小事,使得我对任我赢网友的热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昨天,看了任我赢网友的一篇帖子,是关于重庆刑警队协助有关电信运营商追缴电信欠费的事情。 

  我相信任我赢网友是真诚的,因为他是在为朋友的事情说话。我也相信他所说的事情是真实的,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不是今天才有,已经有相当时间了,而且还不是只有重庆市才有。 

  看到任我赢网友那股认真和真诚的态度,特别是任我赢网友那吃惊的态度,我觉得有必要向任我赢网友说一说电信欠费的有关事情,也算是网友之间的互相交流。 

  现在,各电信运营商都存在用户欠费的问题,而且是相当普遍。关于目前的欠费,主要有两种类别。今天,我只说其中的一种类别。 

  在很早以前,电信业务相对简单,所牵涉的用户群体及范围也不是太多。后来,随着电信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风气的演变,拖欠电信费用的事情是逐年增加。针对这种欠费用户,各电信运营商采取了各种合法的手段,但是依然没有在一个有效范围里遏制住恶意欠费的行为。 

  市场竞争激烈,使得现在各电信运营商的市场业务运营成本在以指数增长。过去,电信的业务成本是比较低的,而现在增长的速度让电信从业人员感到吃惊。在欠费上有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欠费率。目前一般电信运营商在考核基层工作人员的时候,基本上定为3%。但是完成这个指标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目前是相当困难的。 

  我们这里有关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为这个欠费率,不知道在个人利益上受到过多么大的伤害。为了追缴欠费,我们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可以说是把世界上所有的好话都说尽,而且是月月说。我说的这种情况,还是指那些可以直接就可以找到门的用户。对于那些恶意欠费后逃之遥遥的用户,我们只能在那里措巴掌。 

  任我赢网友说的事情,是真实的,但是标题的单位说错了,应该是移动通信运营商。而移动业务,在欠费的追缴上比固定业务还难。固定电信业务,相对来说场所固定,逃离的时候有一些难度。而移动电信业务,很多时候电信运营商都不知道这些恶意欠费的用户在哪里。 

  现在,电信业务收费有两种。一种是先使用,后按月交费。一种是先充值,然后再使用,也就是我们说的预付费业务。现在,针对严重欠费的情况,采用无线传输方式的电信业务,一般新用户都采取预付费方式,或者限额使用。 

  从运营技术成本上来说,预付费方式要首先有一个计算机管理平台,另外在业务流程上也要复杂得多。原先方式,一般只是在一个计费月的规定时间处理一次计费带就可以了。一般老用户,或者本地身份证用户,适当采用过去那种业务方式。 

  在过去,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待使用电信所产生的费用,基本上都是非常真诚对待的。而现在,恶意欠费用户是越来越多,而且手段是越来越狡猾和不知羞耻。 

  当然,在我们现在一般情况下,也存在很多用户忘记交费的事情。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般在绝大多数地区,各电信运营商都有语音提示。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没有按时交费的用户,在向有关业务人员说明情况之后,一般在补缴应该交纳的通信费用之后,一般电信运营商都免受用户滞纳金。 

  任我赢所说的重庆的那种事情,我首先提几个疑问,你可以问问你的朋友。 

  第一是他欠费的额度是多少?第二是欠费的时间过了多长时间?第三个是发生欠费的时候有没有语音提示?语音提示有自动语音提示和人工语音提示。 

  因为对于一般小额度恶意欠费,一般电信运营商基本上不愿意进行那种不愉快的处理方式。第二就是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短时间(三个月以内)欠费,不是额度大的话,也不采取那种处理方式。对于小额度一般大多数用户来说,经过语音提示方式,一般都会去交费的。 

  现在,各电信运营商都作为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着,本身的社会管理职能没有,和用户之间只是一种契约式的合同关系,这种方式只所以延续的基础是互相之间的诚信。没有诚信,也就必然使得这种业务关系的基础发生重大的变化。特别是移动电信业务,追缴欠费现在已经变得是一项重大的企业运作过程,不是可有可无。在过去,电信部门是没有欠费工作人员的。由欠费组发展到一个针对欠费的管理运营部门,不知道是社会发展了,还是社会变了。 

  从移动电信业务开始以来,也就从九十年代开始,恶意欠费就急剧发展着,已经是社会一个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社会现实。对于企业来说,在用户办理电信业务的时候,在业务单上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欠费,特别是恶意欠费,电信部门保留自己的一切权利。 

  在对于欠费问题上,一般多数用户采取诉讼于法院也是不现实的。现在,一般来说,各移动运营商都与当地公安部门就这方面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达成共识,并在工作中互相配合。这种方式,确实是企业迫不得已的一种方式,目前还没有一种好的方式能够解决恶意欠费的问题。 

  电信管理条例中,就电信资费的问题明确了关系。但是在具体实施上如何去做好清欠恶意欠费这个具体问题上,没有说明。对于盗打和盗用他人电信工具的,以盗窃罪处罚,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但是,对于那种恶意欠费的用户,特别是通过逃逸的方式拒绝交纳所使用的电信费用的问题,中国在目前没有一个具体的甄别和审判的法律标准和具体国家可执行的操作手段。 

  关于公安部门协助企业清缴欠费的问题,从一般人的情理上似乎是不好理解。可是对于那些恶意欠费的用户,特别是故意逃逸的用户,我们只能停留在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谴责上面吗?建立社会诚信,光靠宣传教育,我想对于那些恶意的少数人来说,意义不大。另外,恶意欠费的发生,本身对那些遵守社会公约的人也是不公正的。 

  任我赢网友,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特别是对于朋友的那种真诚。可是我们责问我们自己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首先自己在社会公约上做好了。我再次承认,目前这种手段从感情上是不好接受的,也给公安人员造成了一些影响,但是我们在恶意欠费问题上,目前我们确实还没有其他好的处理方式。我们希望通过我们大家和和气气来解决问题,可是现实确实让我们感到失望,特别是象任我赢这样的网友感到失望的时候。 

  希望我的言论,不会给你不愉快的心情再次增加烦恼。假如言词中有不礼貌的地方,或者没有理解您的感受和想法,希望能给予谅解。
(责任编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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