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科字[2005]6号 签发人:侯克明
关于申报 2006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立项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工作的力度,促进影视艺术和技术的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从发文之日起,我院将组织全院开展2006年度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和科技发展(重点和面上)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请各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研人员积极参加。
1、申请条件:
凡符合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我院在职教研人员均可申请。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上述文件可从学院“科研设备处”网页/“课题文件”栏目中下载)。
此次立项下列人员不能申请:已有北京市教委项目在研的、但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已有其他来源项目在研的、但原定研究期限已过(含批准延期)的课题负责人。
2、申请截止日期:2005年5月9日(周一)上午10:00前。
3、申请说明: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请人请自行从学院科研设备处的网页(点击学院主网页上的科研设备处/课题文件/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或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文件栏目),下载有关《申请书》(科技或人文、重点或面上项目)以及有关《管理办法》(人文或科技)。
2)申请人须将填写完成的《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4份(面上项目)或一式10份(重点项目),及有《申请书》内容的电子文件上交给科研设备处。否则,不予参加立项评审。
4、评审程序:
科研设备处收到《申请书》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向北京市教委科研处推荐。
科研设备处:办公楼206室;电话:306(内线)/82049475(外线);e-mail:ygq@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200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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