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做节目,眼看就要做到四百集了,我做节目的一个特色,大家慢慢会感觉出来,就是我会拿出资料来,拿出证据来,然后根据这个资料跟证据,做我主观的发挥,我可能见仁也可能见智,也可能我的意见你并不同意,可是这些资料、这些证据,你不能不接受,为什么呢?那是真相,对真相的解释可能不一样,可是我是拿出证据来,跟你讲事实的,而这些证据是经过我用功,细心、不择手段地取得的这些证据,我很细腻地提出证据来,使你觉得好好笑,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能够把这问题解开,他不是别人,就是李敖。我觉个例子给你看,陈水扁批评马英九不懂市政,就是当马英九为选台北市市长跟陈水扁对垒的时候,最后陈水扁被马英九打败。陈水扁被打败以后,跑去选“总统”,他当选了所谓“总统”,台北市就被马英九控制,一直到今天,当他们两个人对垒的时候,陈水扁就批评马英九不懂市政。有一次马英九就查出来,并且讲出来一个事实,说是陈水扁做台北市市长的时候,很长的时间不升所谓“国旗”,就是那个青天白日旗,陈水扁就骂马英九,说他不懂市政,说我不断地升“国旗”,并且一天二十四小时,天天升“国旗”,天天都有“国旗”,陈水扁说,三年多来,不论台风、下雨或者打雷,台北市政府的“国旗”从来没有降下来,表示陈水扁说,我是爱国的,这“国旗”整天在那里,二十四小时,刮风下雨都在那里。
台北市市长竞选白日化的时候,有一天马英九来看我,来跟我这个请教,就谈到这件事情,他就很怄气,我的资讯明明是说,台北市政府常常不升“国旗”,当我把它讲出来以后呢,陈水扁说他三年多来,不论台风、下雨、打雷,“国旗”都在那,公开这样说,他说他很气闷,因为这不是事实,问我怎么处理。陈水扁是说,台北市政府从来没有降“国旗”,为什么还在升?所以呢,他忍不住反驳马英九的扭曲。看到没有,当时的“国旗”事件,我给马英九看了个东西,这个东西一般人看不到的,什么原因呢?一般人对法律的了解,都是那种很大的法律,很有名的法律,好比说《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这些大的法律,很少注意那些牛毛一样的小的法律、细的法律。我给马英九看一条法律,这个法律叫做《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这个法律很有趣,有一条大家看啊,第八条,室外悬挂“国旗”及时间,自日出起,至日落止—太阳出来,“国旗”挂出来,太阳下去要把它拿下去,所以陈水扁说,市政府从来没有降过“国旗”,为什么还要升旗—你不降“国旗”是不可以的,为什么?因为太阳一落下来,你“国旗”就要降下来。马英九说他没想到,还有这么一个法律叫做《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我说果然就有这么一条法律,不但第八条说,“国旗”在室外的时候,不但是要日出开始,日落为止,还有,请看第十三条,天雨时,除了特殊情形必须悬挂“国旗”外,应将“国旗”降下,雨停以后,再行升上,其不在规定时间,升降时间内,不必举行仪式,不必唱歌、升旗,叫做“国旗”歌,不要。根据《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第十三条,下雨的时候,“国旗”就要降下来,所以陈水扁说三年来,不论台风,不论下雨或者打雷,都没有把“国旗”降下来,就是你陈水扁市长违反了《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这就是结论。
马英九到我家里,看了这个立刻笑起来了,他说李大师,怎么这些东西你都知道呢?这是我的本领啊!你们知道的法律是《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我知道的法律还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法律。注意这个法律是一九二八年成立的,到了一九五四年把它修正了一下,有这么个怪法律,我李敖知道,所以你要是反驳陈水扁的时候,他神气,说我们从来不降旗,我们这个台风下雨都有“国旗”,对不起,你违法,台北市市长公然违法,在处理“国旗”事件上面是违法的,是违反《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的,站得住吗?所以就由这个告诉马英九,你怎么样反驳他,反驳他要靠智慧。这就是我一再讲的,我们现在看到很多年轻的小朋友们,说我要反叛,我要做这个异议分子,你大脑不够,学问不够,你反叛有用啊?台湾流行什么台客,台湾的客人一样,台客,我是异议反叛,你没有反叛的知识,没有反叛的水平,没有反叛的深度,你怎么样去打别人呢?
像这个就是典型的例子,当陈水扁这样子说,我不降“国旗”的时候,我那么爱“国旗”的时候,刮风下雨都有“国旗”的时候,你用这个东西来打他,用《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打他的时候说,你原来是个不守法律的市长,就可以证明了,对不对?你不用这个《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去打他,你去怄气,打不过他,你跟他斗嘴也斗不过他,那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怄气呢?为什么斗嘴呢?因为你知识不够,不晓得有这种法律,所以你才怄气嘛,对不对?所以我说,真要作为一个异议分子,反叛分子,在台湾也好,在哪个地方也好,你要有大脑,你要有丰富的知识,才能够跟人家周旋,才能够跟人家玩,否则的话呢,玩不过人家嘛!怎么玩呢,这就是我李敖干的事情,就这么件小事情,马英九经过我点化,他会恍然大悟,这就是我李敖干的事。这种东西,法律多如牛毛,你怎么知道这个法律,叫什么《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我就是知道,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这就是我干的事情。
我在台湾,不管是在朝的民进党,跟在野的这些党,在我看起来都是变相的国民党,这些人混人在一起,所以呢,我对他们的思路,有不同的了解。我给大家看张照片,这个人叫做胡虚一,他是政治犯,他现在住在台北市信义路四段一号的顶楼上面,那个房子到现在为止,还是我供应的,一个老政治犯,为什么我供应他?他是我的朋友,他现在很老了,他当年是《自由中国》雷震,他们办的《自由中国》的一个作者,为了殷海光的案子,他被牵连,结果坐了八年牢,在坐牢的过程里面,一只眼睛瞎掉了。我们现在看胡虚一,看他眼睛看不出来,一只眼睛瞎掉了,可另外一只眼睛,在牢里面本来视力不好的,经过给他治疗,视力变得还不错。因为胡虚一跟雷震,他们都是关系很好,所以他出狱以后,雷震的太太就跟他讲了一段话,请大家注意讲什么话,雷震太太说,胡先生嘛,你不要骂国民党嘛,国民党也不坏嘛,虽然你坐了冤狱,虽然你坐了牢,瞎了一只眼睛,可是国民党把你另外一只治得很好啊,所以国民党也不坏啊,你要感谢国民党啊!大家想想看,这种女人,宋英,就是雷震的太太,她觉得国民党不坏啊,虽然弄瞎了一只眼睛,可是把你另外一只眼睛修理得很好,治疗得很好,所以她认为应该不骂国民党,甚至说还某种程度地感谢国民党,这种是什么思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