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州市商业银行网站
 
人才招聘
制度法规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商行概况
新闻中心
个人业务
公司业务
客户服务
投资理财
人才招聘
制度法规
网站地图
  首页>>公司业务>>贷款业务

流动资金贷款-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公司帐户透支业务-应收帐款质押贷款

七、公司帐户透支业务
    客户获得银行信用评级及授信后,我行根据客户资信状况核定帐户透支额度,允许客户在结算帐户不足以支付时,在额度内取得信贷资金用以结算。客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在批准的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透支用于帐户结算,每次使用无须再办理透支申请审批手续。
优势:即时结算,免除退票罚款之忧。客户在结算时,如遇帐户上资金临时不足,而不足金额在我行核定的透支额度内,我行将予以结算。 循环使用,免除繁琐的申请手续。在合同有效期和限期内,透支额度可以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客户灵活掌握帐户资金,及时结算。
适用客户:实力强、信誉好、管理规范、有经常性流动资金融资需求的企业。
申办业务所需具备条件:
    经我行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 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的贷款卡
申办业务所需提供资料:
1、公司帐户透支业务申请书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
3、上年度及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同意申办该业务的决议和授权书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业务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出帐户透支业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我行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3、签订帐户透支合同等法律文件;
4、办理抵押、质押等担保手续及有关合同的公证手续;
5、执行透支合同;
6、在额度内客户每次透支时,我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直接予以结算;
7、客户按时或提前偿还透支本息。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商业银行版权所有 服务电话:83966288
电子邮箱:webmaster@gzcb.com.cn
粤ICP备05017009号